职位数量:24
招聘人数:60
截止日期:2024-12-19
工作地点:天津
招聘岗位:专技岗-精神科医师,专技岗-儿科医师,专技岗-外科医师,专技岗-临床医师(一),专技岗-临床医师(二),专技岗-中医师,专技岗-推拿医师(一),专技岗-推拿医师(二),专技岗-口腔医师,专技岗-护理,专技岗-影像医师(一),专技岗-影像医师(二),专技岗-中药师,专技岗-一线医师,专技岗-一线中医师,专技岗-一线护技师,专技岗(非应届)-医师,专技岗(非应届)-中医师,专技岗(非应届)-护药技师,专技岗(非应届)-医药护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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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60名,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5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12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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